在前面那篇落落、落落、落落長的前言(!?)之後,我終於可以進入到我的主題。
呃……不過,在重讀了文章三次之後,我發現我已經回不去了。因為前面的文章已經自成一格,跟我最原先想講的東西已經完完全全無關了,我只好用複製貼上的密技,把文章的開頭在此再貼上一次,然後把我原本想講的東西延續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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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時代是個不信任學校卻又把所有莫名其妙的責任全部丟到學校身上的時代。大家都在批評學校教的東西有多八股多不實際,批評在學校學的東西等出社會時一點用都沒有,但我認為,教你"賺錢"這門獨特的技術,本來就不是每所學校每個科系都一定必須具備的功能。更精確的說,"大學"本來就不是一個教你如何賺錢的地方,"大學"在教授的東西本來就是一種比較理想式的概念,像是對錯與善惡,或者文化與理論。
最近不斷的想到在念戲劇系時,老師提點過,編劇跟導演要盡量避免同一人。
當然我可以理解在台灣艱苦的劇場環境,很多具有導演能力的人都會因為要接一個case會順便包辦劇本的寫作工作,但,的確,當編導為同一人,許多的盲點就會無可避免的出現。理論上,編劇寫完一個作品後,就應該束手就擒,不管取得劇本的人如何的詮釋與改編,只要不是太瘋狂,你都不該干涉太多。(最極致的例子之一,電影:我是傳奇)而導演,應該是在劇本的基本架構上,去發揮,去創造出更多劇本所不具備的價值來。
然而,當編導合一時,上述組合所應該發揮出的功能,就會急速的被限縮。
編導合一的最大問題,就是一廂情願。
其實若不是無懈可擊的經典劇本,多少都會有些美中不足,像是單純的無趣、邏輯上的缺失,或者是完完全全的誤會。通常劇本上存在的盲點,在導演這一關就會被修掉,或轉換。但當編導是同一人的時候,有問題的地方,都不是問題。因為編導是同一人,你懂我我懂你,彼此心意相通,連角色的長相場景的佈置甚至預期的觀眾反應都是一樣的,自然不會發現有甚麼問題。
另外一個編導合一所衍生的更糟糕的問題,就是即使發現問題,也捨不得解決。
那些,絕大多數觀眾都看不懂的無效哏,掩耳盜鈴、粉飾太平般的存在,沒能被毅然決然、壯士斷腕的捨去,或者,使用不同的處理方式。那樣一廂情願的態度,讓那唯一的處理方式,真的就成了唯一。當導演對自己的自信(或自滿)達到了一定的程度,會呈現出一種剛愎自用的態度,這樣的情形,即使場上有經驗的演員對於戲的合理性察覺有異,而提出問題來跟導演討論時,也會變成跟劇作者的直接對談。劇本被質疑時,文本創作者發表其創作自述當作防禦,幾乎是沒有妥協空間像推銷員一般的說服,而無法進行客觀的討論甚至退讓。溝通到了某一定的程度時,演員會回歸演員的本分,跟隨導演詮釋,然後進行自我說服的工作、並且找到出口,最後的結果,就是舞台上呈現出的荒謬樣貌。
每次總是想起大學時代看的一檔演出,在結局上,導演很明顯的作了一個跟原著不同的詮釋,雖然用了一些曖昧的手法,但卻蠻明顯的是要導向那個方向去。在演出座談上,我提出了這個問題,當時的導演學姊的反應,是指著我的鼻子說,
“那是你自己想的!”
我沒說甚麼。因為覺得一個導演,只敢在論文裡動手腳,只敢口若懸河的跟指導老師高談闊論,卻不敢公開的捍衛自己的詮釋,假裝觀眾是白癡,這樣的懦夫,實在也不值得我挑戰。
那麼,導演跟劇作非同一人會有什麼好處呢?通常,一個劇本是劇作家嘔心瀝血的作品,對作者來說,一個完成的劇本理論上已經是去蕪存菁之作,應該已經是一個處於極限、無法再向上提升了的封存狀態,但,身為第三人的導演,站在一個旁觀的位置,反而總是能見縫插針,找到出人意表的詮釋方式。也許跟劇作本意有所出入,但一個好的導演自然有能力站在劇本原本給予的高度上,再做更勝一籌的發揮。相對的,身為一個劇作家兼導演,對於故事的詮釋已經到了頂,基本上是很難再有更好的選擇了(不然怎麼會罷手定稿?)。
此外,導演的另外一個身分,是觀眾的眼睛,但劇作家不是。
劇作家抒發自己的感情、意見與想法,將想傳達的概念寄託在作品裡,將懷抱著愛的作品催生孕育出來,對作品的感情,幾乎是像母親懷胎十月的孩子。就算是癩痢頭孩子,還是自己的孩子好。可愛的時候愛不釋手,犯錯的時候又不忍苛責。但,實際上,白紙一張的觀眾並不一定了解你的孩子。究竟觀眾懂不懂你的孩子,要用甚麼方法與角度來了解你的孩子,這就是導演的工作。就像從A走到B,雖然是一條直線的存在,但路上蜿蜒崎嶇,劇作家老馬識途,但觀眾初來乍到。導演的工作,就是把路標與指示放進去,成功帶領觀眾達到目的。但身為劇作家,因為太清楚來龍去脈了,很容易會陷入一種“啊不就是這樣嗎?”的心態裡。忽略掉標示的細節度,觀眾很容易在指示不明的狀態就迷路了。舉例來說,劇作家可能認定某一類型演員很適合這個角色,於是把他放在這個位置上,在他看來可能這個演員甚麼都不用作就已經從A成為B了,但實際上很可能不然。只有身為第三者的導演因為沒有那個一廂情願,他才會了解,要讓觀眾明白到這個演員等於這個角色,還需要多少的引誘與暗示,才能達到。畢竟,演員,除了走位跟朗誦台詞(帶情感)之外,應該還要作更多的事情。光靠劇作家對演員的喜愛與認同,是無法幫助觀眾進入你的故事的。
當然,也不是所有編導合一的導演就一定會有這個問題,像之前合作過的李易修導演就幾乎是個編劇導演的完美綜合體,非常的難得。其思考之全面,對所使用與掌握的素材了解度之深刻,對資料收集的全面與客觀運用,作品的細緻度完成度與深度,都是讓平時發言苛薄的我無從挑剔起的。而我相信還有更多我所不認識的優秀導演就在那裏。
總之,我想說的是,其實學校教的東西並不都是八股或廢物,其中,真的有很多是經典與鐵則,是經過長時間的淬練所得出的智慧結晶,是有遵循的依據價值的。雖然我們鼓勵創新,但也別將前人的智慧一股腦地拋棄,甚至是毫無謙遜之意的詆毀,僅僅扛著造反有理的前衛旗幟,圖個帥氣而已,除了自爽,還有甚麼意義?要知錯能改,不要死鴨子嘴硬。我想講的,只是這樣。
所以大家來看《蝙蝠》吧~~~ 我們的導演可是完全沒有這樣的問題喔~~~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pWGR-U2nkAg&feature=youtu.be
http://www.artsticket.com.tw/CKSCC2005/Product/Product00/ProductsDetailsPage.aspx?ProductID=oK4bYlG1GfztL%2FzYBabcdeftu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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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起了大學時代在打工的劇場,是一個頗為嚴謹,規矩出名的多的劇場。像是,不能上台獻花啦,不能在舞台上點火啦等等,帶妝演員不可以到前台來啊等等的。但有時候還是會遇到一些演出團隊,罔顧劇場的規定,甚至訕笑前來制止的工作人員,把我們心愛的劇場,諷刺成封建社會的殘留物一般。
不能上台獻花是因為通常花束裡面都還會留水,你不是專業獻花人士(我們都會先把水倒掉)肯定有非常高的機率把水灑出來在舞台地面上甚至演員身上。不過,水灑在地上就灑在地上,拖把拿來拖拖就好了嘛,但,我們劇場的舞台底下是精密的升降機械,你灑了水,水弄壞了機器,你賠嗎?不要說這麼遠,灑一攤水在地上,演員下場踩到滑倒受傷,算誰的?有些人喜歡謝幕時衝到台口向演員獻花,衝上衝下的潛在危險不說、水可能灑出來的舊調不提,你知道台上演員被強烈的燈光從正前方照射時,眼睛常常是看不清楚舞台前緣的界線的,為了接你的花人掉下舞台,你確定你會接住嗎?舞台上點個菸、生個火有什麼不行,可以啊,配套措施就是消防演練嘛,你覺得你不需要(其實你很需要,這是心態上的問題,我就見過演員在台上抽完煙直接丟在黑膠地墊上踩熄的,你說缺不缺德),但館方可能覺得需要啊,我們可以對別人重視自己的工作給予一點起碼的尊重嗎?工作人員特別花時間作消防演練,劇場財產是其次,主要是因為重視來觀賞表演的觀眾安危,每座劇場環境不一樣,我打工的劇場起碼還在個二三樓,萬一不幸意外發生,至少三面都是窗戶又有設緩降索可以脫身;但尤其是位於地下室的小劇場,逃生出口恐怕只有一到兩個窄的可憐的樓梯,慎重對待,有何不妥?說句難聽的,萬一意外真的發生,在地的工作人員因為熟悉環境,逃生機率恐怕會比初來乍到的劇組人員要高很多,所以你說,煞有其事的消防演習,究竟對誰比較有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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